西安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通知
所属分类:政策资讯 阅读次数:87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4日 13:38:16
西安市高新区关于组织 申报2025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通知 NEWS 精选|快速了解实施方案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西安“双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推动“四个高新”高质量建设实现新突破,强化科技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好地推进西安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硬科技示范区建设工作,现就2025年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拟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内企业均须参加入库工作(进入该培育库,同时享受进入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资格,享受后续政策奖补资格,不用再次申报)。 二、申报方式 入库工作以企业自评,在线填报的方式完成,企业需登录秦创原·科创高新服务平台(http://pds.trm-cloud.com/),根据提示进行注册填报。 三、申报条件 工商、税务、统计等关系在西安高新区的企业,均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条款,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进行入库。 四、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0日—2025年6月30日。 五、申报须知 (一)已认定成功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每年需在秦创原·科创高新服务平台(http://pds.trm-cloud.com/)更新系统数据; (二)未认定成功(即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需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再次在秦创原·科创高新服务平台(http://pds.trm-cloud.com/)完成入库工作。 (三)入库成功企业,高新区科技局将按照企业测评分数给予企业申报规划建议,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在省市区政策受理期内自行按照要求申请最高4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请各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时间和要求进行填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