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校企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联盟的名称:
西安高新区校企联盟
第二条 联盟介绍
“西安高新区校企联盟”为行业协会、院校、高职院校自愿组建的开放式合作平台,旨在为联盟成员提供信息沟通、业务合作、资源共享、课题研究、双证教学、政策咨询等服务等资源共享活动。相关单位不论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均可自愿加入,是公益性和开放式非官方、非法人的合作组织。
联盟下设秘书处,负责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活动组织以及对外联络工作。
第三条 联盟宗旨
发挥企业、院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为企业和院校的服务能力,落实教育部提出职业教育实施教产合作、校企一体的发展思路,本着“合作、融入、共赢”的原则,将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搭建产教融合平台,实施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真正的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顺利开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 服务内容
第四条 联盟主要服务内容
(一)通过公众号、论坛会议等方式实现共同发展与资源共享的信息经验交流;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校企合作项目信息,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制度,通过资源整合互通有无,共同促进校企合作促进发展联盟的健康发展;
(二)反映成员单位的要求和意愿,维护成员单位的利益;入盟成员单位通过互相开放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就业(创业)岗位等综合资源,并以优惠条件实现对方资源的共享;通过校企合作项目对接、订单式人才培养、技能大赛等方式,积极推动院校和企业的人才培养及更大领域的业务合作;
(三)入盟成员单位有权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国家级职教课题研究,提升科研教学实力,共享研究成果;
(四)共同打造合作品牌,通过联盟平台,集聚教育与产业合作的综合优势,打造教产合作、校企一体的品牌项目,宣传典型案例;
(五)联盟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例会,由联盟秘书处依据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组织其他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并通过联盟进行适时统一协调处置。此外,根据入盟成员的提议,对大家共同关心的重大议题,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交流研讨活动;
(六)打造联盟主题活动,组织入盟单位开展“万名学子进高新”、“千名企业入高校”、“百万项目共培育”等系列活动。
第三章 联盟组织机构
第五条 联盟组织架构
联盟实行理事会制度,理事由参与单位推选担任,并由推选单位决定任免;通过每年年会选举产生年度理事长。
第六条 联盟常设服务机构
常设机构为秘书处,以承担日常活动与工作任务。秘书处设在西安高新区人力资源行业协会,设秘书处负责人1人,成员若干负责日常事务。
联盟秘书处职责:
1、拟定联盟章程、组织实施联盟工作计划,并负责联盟的宣传;
2、负责联盟会员间的联络工作,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
3、审核和接纳新会员,受理会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4、向联盟会员通报项目信息;
5、负责组织安排联盟会员的联谊活动;
6、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 联盟会员管理
第七条 加入联盟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认本联盟章程,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有意向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各类院校。
第八条 加入联盟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联盟发给会员证书及牌匾。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
(二)享有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三)具有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与监督权;
(四)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有与同业交流知识、经验并共享资源的义务;
(三)按照联盟要求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数据;
(四)从联盟获得的资讯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第五章 加入联盟事宜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联盟免费加入
第十三条 加入成员单位的程序
第一步:填写《联盟会员单位登记表》
第二步:审批程序与时间
联盟秘书处收到登记表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后,由秘书处根据会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自收到登记表和全部有效证明资料之日起,10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
第三步:颁发证书
被批准为加入联盟单位,颁发《联盟会员单位证书》以及特制牌匾。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2022年5月31日发起人会议表决通过生效。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联盟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