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经济补偿年限最多12年吗?人社部最新回复!(2024.10.14)
所属分类:行业前沿 阅读次数:135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6:44:11
小编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计算年限最多12年?有不少人对该问题的理解仍比较模糊。2024年10月14日,人社部在官网对此作出公开回复,明确“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规定只适用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形。特编辑如下给大家参考。
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请问应按哪种理解?
1.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平均工资三倍时,经济补偿年限才不超过十二年;如果没超过三倍,经济补偿就没有十二年的限制。
2.不论劳动者工资是否高于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年限都不超过十二年。
回复: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款所指“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规定只适用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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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参考案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杜 磊 审判员:柴家祥 审判员:崔志芹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王凤娇